伊拉斯谟与马丁·路德:自由意志与神的恩典之争
如果说公元五世纪伯拉纠(Pelagius)与奥古斯丁(Augustine)之间的争论,奠定了基督教关于自由意志与恩典的基本问题,那么十六世纪伊拉斯谟(Erasmus)与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争论,则将这个问题推向了宗教改革的中心。
两场争论相隔约一千一百年,却围绕着同一个根本问题:
人能否凭自己的自由意志转向神,还是连人愿意相信神的能力,都必须来自神的恩典?
这不仅是神学问题,也涉及人的尊严、道德责任、罪的本质,以及神的主权与公义。
一、历史背景:两位改革者为何走向分歧?
Desiderius Erasmus(伊拉斯谟 1466–1536)基督教人文主义者、古典学者、新约希腊文研究者
Martin Luther(马丁·路德,1483–1546)德国神学家、宗教改革的主要推动者
1. 伊拉斯谟:从人文主义出发改革教会
伊拉斯谟是北方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基督教人文主义学者之一。
他熟悉希腊文和拉丁文,1516年出版了影响深远的希腊文《新约》印本及新的拉丁文译本。这项工作后来成为宗教改革时期圣经研究的重要资源。
伊拉斯谟对当时天主教会的腐败、神职人员的无知、宗教形式主义和迷信都有尖锐批评。
但他并不希望通过教会分裂实现改革。
他相信,基督教改革应当从回归圣经、道德教育、理性讨论和个人灵性的更新开始。
他尤其强调基督徒应当效法基督,在日常生活中实践福音。
2. 路德:从人的罪性与因信称义出发改革教会
路德同样反对教会腐败,但他认为教会的问题远不止道德败坏,而是对救恩本身的理解出了问题。
通过研读《罗马书》《加拉太书》和《诗篇》,路德越来越确信:
人不能通过自己的道德努力、宗教行为或遵行律法获得神的称义。
人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恩典,并且借着信心领受基督的救赎。
这就是宗教改革的核心教义之一:
Justification by Faith Alone(唯独因信称义)。
然而,一个问题随之出现:
如果人得救完全依赖神的恩典,那么人是否至少可以凭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接受或者拒绝这份恩典?
伊拉斯谟与路德的争论正是在这里展开。
二、两部著作:一场震动欧洲的神学论战
1524年:伊拉斯谟《论自由意志》
De libero arbitrio diatribe sive collatio
伊拉斯谟以谨慎、讨论式的方式提出:人在神恩典的帮助下,是否仍然保有转向神的真实意志能力?
1525年:路德《论意志的捆绑》
De servo arbitrio
路德以更强烈的论证回应:在涉及救恩的事情上,堕落的人无法凭自己的能力转向神,必须完全依靠神的恩典。
路德在回应中甚至赞扬伊拉斯谟抓住了宗教改革真正的核心问题,而不是纠缠于教皇制度、赎罪券等外围争论。
因为在路德看来,人究竟能否凭自己的能力参与救恩的起始,直接决定我们如何理解基督的救赎。
三、伊拉斯谟的观点:自由意志与恩典可以合作
1. 自由意志没有完全被原罪摧毁
伊拉斯谟接受人的堕落,也承认神的恩典对得救不可或缺。
这一点与伯拉纠有所不同。
他并不认为人可以完全依靠自己的道德能力获得救恩。
但是,他也不认为人的自由意志已经彻底丧失了回应神的能力。
他在《论自由意志》中,将自由意志界定为人能够使自己趋向或背离那些与永恒救恩有关之事的一种意志能力。
他特别关注圣经中反复出现的命令、劝勉和警告。
例如:
“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申命记30:19)
伊拉斯谟认为,如果人完全没有选择的能力,那么神为什么要求人“拣选生命”?
如果人根本不能回应,圣经中的劝勉和警告又有什么实际意义?
2. 恩典先行,但人必须回应
伊拉斯谟的观点不能简单理解为“神做一半,人做一半”。
他承认神的恩典具有优先性,没有神的帮助,人不能获得救恩。
但他强调,人并非完全被动的接受者。
神呼召人,人可以在恩典的帮助下作出回应。
因此,伊拉斯谟比较接近一种恩典与自由意志合作的理解。
在他看来,这种合作既维护神的恩典,也维护人的道德责任。
3. 为什么伊拉斯谟如此重视自由意志?
伊拉斯谟担心,完全否认人的自由意志会带来严重的道德问题。
如果人的得救、犯罪甚至悔改,都完全取决于神的决定,那么人是否还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他尤其担心普通信徒可能因此陷入宿命论:
既然一切都已经决定,我为什么还要努力抵挡罪、悔改和追求圣洁?
伊拉斯谟相信,基督教教导应当鼓励人实践美德,而不是削弱人的责任感。
不过,他并没有认为神学上的一切奥秘都可以由理性彻底解决。
相反,他主张对预定与自由意志这类难题保持谦卑,不应超越圣经明确启示的范围作出过度肯定的结论。
四、路德的观点:堕落的人没有选择救恩的自由
路德的回答比伊拉斯谟更加彻底。
他认为,人的问题不仅是道德软弱,而是意志本身受到罪的捆绑。
1. 人在日常生活中有选择能力,但在救恩上没有自主能力
这里必须区分两个层面。
路德并不否认人在日常事务中的选择能力。
人可以决定吃什么、穿什么、从事什么职业,也可以参与社会生活、管理家庭和履行公共责任。
但是,路德认为,在人与神的关系上,情况完全不同。
一个尚未被神恩典更新的人,不能凭自己的意志产生真正使人得救的信心。
这不是说人没有思想和愿望,而是说人的意志已经受到罪的支配。
人可能选择宗教活动,甚至努力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却无法凭自身力量达到神所要求的义。
2. 路德的重要圣经依据:《罗马书》3章
保罗写道: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罗马书3:10–11)
又说: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3:20)
路德认为,这些经文表明,人类的罪不是少数人的道德失败,而是所有人的根本处境。
因此,人的得救不可能以人的自主意志作为最终基础。
3. 自由意志为什么受到捆绑?
路德承继了奥古斯丁的思想。
人在堕落后仍然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却不能凭自己产生真正爱神、信靠神的意志。
这涉及一个十分重要的区别:
自愿行动不等于属灵自由。
一个人可能自愿拒绝神,而不是受到外部强迫。
但他的拒绝仍然出于被罪扭曲的意志。
因此,路德认为,人既是自愿行动的主体,又是罪的奴仆。
在他看来,这两者并不矛盾。
4. 恩典不是帮助人完成救恩,而是使人获得新生命
路德特别强调《以弗所书》2:8–9: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如果人必须先凭自己的独立意志作出决定,神的恩典才能有效,那么路德担心,这会把救恩的决定性因素重新放回人身上。
因此,他强调:人得救不是因为自己首先选择了神,而是因为神的恩典首先临到人,使人能够相信。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路德把自由意志的问题视为宗教改革的核心,而不是次要的哲学争论。
五、他们如何解释同一段经文?
最能体现这场争论的,是双方如何理解圣经中的命令与应许。
以《申命记》30:19“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为例:
伊拉斯谟的理解
神既然命令人选择生命,就说明人并非完全没有回应的能力。神的恩典帮助人,使人能够真正回应神的呼召。
路德的理解
神的命令揭示了人应当做什么,却不意味着堕落的人能够凭自己的力量做到。命令也使人认识自己的无能,从而转向神的恩典。
双方都相信圣经具有权威,也都重视神的命令。
但他们对命令与能力之间的关系作出了不同判断。
伊拉斯谟倾向于认为,神真诚的呼召意味着人在恩典帮助下拥有真实的回应可能。
路德则认为,神命令人做某事,不等于人天然具有完成这件事的属灵能力。
这种分歧与伯拉纠和奥古斯丁的争论有明显的历史连续性。
六、伊拉斯谟与路德的核心分歧
问题 | 伊拉斯谟 | 路德 |
|---|---|---|
人是否有自由意志? | 有,但需要恩典帮助 | 日常事务中有;救恩上受罪捆绑 |
原罪的影响 | 严重削弱人的能力 | 使人无法凭自己转向神 |
恩典是否必要? | 绝对必要 | 绝对必要 |
人能否回应恩典? | 能在恩典帮助下自由回应 | 必须由神的恩典更新意志 |
圣经为什么命令人悔改? | 因为人能够在恩典中回应 | 为揭示责任与无能,并引向恩典 |
神学方法 | 谨慎、重视经文解释的复杂性 | 强调圣经启示的确定性 |
主要担忧 | 宿命论和道德责任的削弱 | 人的功劳侵入神的救恩 |
七、比自由意志更深的问题:神的预知与预定
这场争论还有一个更难的问题。
假如神从永恒中已经知道谁会得救,甚至预定了人的最终命运,那么人的选择究竟有多大自由?
伊拉斯谟倾向于保留这一奥秘中的张力。
他认为,人不应当过度探究神隐藏的旨意,以免陷入无法解决的推测。
路德则更加坚持神的全能与主权。
在《论意志的捆绑》中,他认为神的预知不是可能出错的预测,神所预知的事情必然发生。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是在外部强迫下行动。
路德区分了被迫行动与出于自身意愿的行动。人在神的主权之下仍然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只是这种意愿并不独立于神的统治。
这里存在一个持续至今的哲学难题:
如果一个人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是必然发生的,这个人是否仍然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路德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而不是被迫违背自己的意愿。
伊拉斯谟则认为,这种解释仍然可能削弱自由选择与道德责任之间的联系。
八、与奥古斯丁和伯拉纠相比,路德有什么发展?
这两场争论有相似之处,但不能简单地把伊拉斯谟等同于伯拉纠。
伊拉斯谟接受原罪和恩典的必要性;他与伯拉纠之间存在重要区别。
同样,路德虽然深受奥古斯丁影响,也并非完全重复奥古斯丁的全部思想。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路德将自由意志问题与因信称义、圣经权威以及神的救恩主权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
思想发展的历史脉络
五世纪:伯拉纠与奥古斯丁
自由意志能否独立于恩典而行善?
十六世纪:伊拉斯谟与路德
堕落的人能否凭自己的意志回应救恩?
宗教改革之后
路德宗、改革宗、天主教与阿民念传统如何解释恩典、自由与预定之间的关系?
九、从《罗马书》看这场争论
理解伊拉斯谟与路德的分歧,最有帮助的方式之一,是回到保罗在《罗马书》中关于罪、恩典与新生命的论述。
保罗一方面强调: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
另一方面又说: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罗马书6:12)
这里似乎有一种张力。
如果人已经受到罪的奴役,为什么保罗还命令信徒不要让罪作王?
关键可能在于,《罗马书》6章的命令是对已经与基督联合、已经进入恩典之下的信徒说的。
保罗先宣告他们在基督里获得的新身份,然后才命令他们活出这种身份。
换句话说,神的恩典先改变人的地位与生命,随后人的意志与行动便承担起与新身份相称的责任。
这种结构与奥古斯丁和路德的思想有相通之处。
但《罗马书》也强调信徒持续的顺服、更新和责任,这提醒我们不能把恩典理解成一种取消人类行动的力量。
特别是在《罗马书》12:1–2中,保罗劝勉信徒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并且心意更新而变化。
这不是没有意志的被动状态,而是恩典之下积极的生命回应。
十、一个更深的哲学问题:人能够选择自己的欲望吗?
奥古斯丁与路德的自由意志观,最值得思考的地方在于他们提出了一个常被忽略的问题:
人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但人是否能够自由选择自己最深层的欲望?
例如,一个人可以选择是否说谎。
但是,如果他内心极度贪恋金钱、权力或名誉,他能否单凭一个决定,就彻底改变自己的欲望?
一个人可以决定去教会、阅读圣经、参加祷告。
但是,他能否凭自己的意志,立刻使自己真正爱神?
路德认为,这正是人类自由意志的界限。
人可以决定某些外在行为,却无法凭自己的力量创造一颗真正爱神的心。
所以,真正的问题不仅是:
“我能够选择什么?”
而且是:
“究竟是什么决定了我想要选择什么?”
这使自由意志问题从外在行为深入到人的内心、欲望、动机与爱。
十一、我的思考:自由意志不是恩典的对立面
如果从整本圣经来理解,我认为需要避免两个极端。
一个极端是认为,人完全可以凭自己的道德能力达到神所要求的义。这样容易低估罪对人性的影响,也容易使救恩变成人的成就。
另一个极端则是把人的意志与责任解释得过于被动,仿佛信徒无需悔改、警醒、顺服和追求圣洁。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10中说: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
这段经文很有启发性。
保罗没有否认自己的劳苦,也没有把劳苦视为独立于神恩典的功劳。
他承认自己真实地行动,同时也承认神的恩典是这一切的根本来源。
不过,这节经文并不能直接解决伊拉斯谟与路德关于人最初如何获得得救信心的争论。它更清楚地说明了恩典与信徒行动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可以用以下三句话概括整个问题:
伯拉纠问:如果人没有选择的能力,为什么还要为罪负责?
伊拉斯谟问:如果人不能回应神的呼召,为什么圣经不断要求人悔改和相信?
奥古斯丁与路德则问:如果人的意志没有受到罪的根本损害,为什么人还需要神的拯救与更新?
这些问题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在所有基督教传统中得到一致的答案。
但它们共同迫使我们深入思考:人的自由究竟是独立自主的能力,还是在神的恩典中获得释放、更新与成全的生命状态?
建议继续研究一个与此密切相关的问题:路德的《论意志的捆绑》与加尔文的预定论有什么区别?
因为两者都强调神的主权和恩典,但路德的论证主要围绕罪、意志与救恩,而加尔文则更系统地讨论神的拣选、预定和救恩的确定性。这也是从《罗马书》第7–9章进入宗教改革神学的一条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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